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[2005]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》(浙委办[2005]47号)及全省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精神,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,经镇党委、政府研究决定,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推行政务公开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、十六届四中全会和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》精神,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、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以公正便民、依法行政、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,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,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,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,促进依法行政,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。
坚持严格依法,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、程序履行公开义务;坚持全面真实,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,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外,都要如实公开,并保证信息充分、真实有效;坚持及时便民,即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,采用方便、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。
通过推行政务公开,努力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,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,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。
二、进一步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
重点公开贯彻落实有关 “三农”工作政策,农村社会保障、社会救助、扶贪赈灾、征兵工作、土地征用、筹资筹劳和减轻农民负担,各类涉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、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审计情况,以及其他农村群众普遍关心、涉及农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。
单位对内重点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、机关内部财务收文情况、机关干部交流、考核情况以及其它需要向干部职工公开的重要事项。
三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
当前,明确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制度:
一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。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,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,如公开事项发生变更、撤销或终止,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。对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,要按照申请的提出、受理、审查和处理等程序,向申请人公开有关事项,如确实不能公开的,也要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。
二是政务公开评议和考核制度。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、行风的范围,组织发动群众,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、准确、全面,时间是否及时,程序是否符合规定,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,同时把村务、财务公开工作纳入各行政村年终工作考评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,并将评议结果与年终工作考评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。
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。镇政府每年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,通报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,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及处理情况,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,以及其他应当通告的事项。
四是村务、财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。明确职责和责任,对推行村务、财务公开工作不力、搞形式主义的,要严肃批评,限期整改;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、弄虚作假、侵犯群众民主权利、损害群众合法权益、造成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责任,严肃查处。
四、进一步探索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
在认真总结己有的政务公开方式方法的基础上,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工作新要求,积极探索节约、高效、快捷、便民的政务公开新载体,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。认真总结通过政府公报、政务公开栏、公开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政务的有效做法,不断加以完善和推广。同时,充分利用和发挥广播、电视、宣传窗、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,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,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。
五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
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行政监督和外部监督。镇纪委、会计代理中心、政法综治中心、财办将按照职责,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实施专项监督,经常组织人员,对村务、财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捡查,特别是对工作进展慢、重点不突出、效果不明显的行政村进行重点督查,同时聘请朱国政、黎金初、陈炎昌、俞文治、许文明等五位同志为政务公开监督员。并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,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,在投诉信箱、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的基础上,研究采取方便群众监督的形式和方法。特别要重视解决基层、农村群众特别是残疾人、文盲等弱势群体的监督投诉问题。
六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
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,切实加强领导,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。成立由书记、镇长任组长,党群书记、纪委书记任副组长,其它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,成员由党政办、政法综治中心、会计代理中心、财办等办公室负责人组成。做到切实履行工作职责,加强调查研究,加强督促指导,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 |